烦请联系我司服务人员进行咨询:
谢先生:020-82402663、闻小姐:020-82402664、李先生:020-82402654
一、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广州有接收单位的,方可办理
1.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 学士
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的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人员;
2. 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 周岁以下人员;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 高
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 业) 目
录的人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3.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二、调入需提交材料:
1. 接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本人提供:证件原件彩色扫描(应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鉴定书、学
位证鉴定书、结婚证、房产证等),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
2.1 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具有中级职称证需提供职称证书和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具
有技师以上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及网上证书查询截图
2.2 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定、学位鉴定
2.3本科及以上学历认定地址:(点击“学 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账号
后登陆→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生成 PDF 文件即可);
2.4 学位鉴定地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n/
2.5 本人结婚证(已婚提供,民政局盖章页和照片页);
2.6 户口本的(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同一页,已婚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和 户口簿复印件);
2.7 身份证(正反面复在同一页上);
2.8 房产证明
2.8.1 迁入个人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需到房管局窗口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
情况查询证明》),简称《房产查册》
2.8.2 迁入集体户 需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地址:农林下路7号新富熊大厦7楼或广州市天河区
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窗口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 况查询证明》,简称《房产查册》,已
婚人员,双方均需提供(因房产查册有时效性,请在公安局复核前再进行打印)
2.9《广州市人才引进登记表》电子版
2.10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户口簿(已婚已育且子女随迁提供);
2.11 登录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后,
提供账号及密码至我司核查
2.12 委托申请入户指标确认书一份
三、办理程序:
1. 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相关的办理材料,并人才引进申报系统上传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文件
大小限制在500K以下),通知法人单位提交系统至各区人社局。
2. 各区人社局审查申报人网上申报数据,并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完成后可在人才引进申报
系统查询进程,按申报人填报的邮寄信息进行EMS邮寄到付送达《批复》、《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
卡》原件。
3. 迁入个人房产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批复》、《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前往房
产所属区公安局办理《入户信息卡》复核手续,广东省外户口需领取《准予迁入证 明》;
3.1 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手续,
并开具《迁移证》;
3.2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请携带《广州市入户信息卡》、《批复》、《准予迁入证明》、《迁 移证》
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属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 迁入集体户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调令》、《广州市入户信息卡》到入户所属区
公安局办理入户信息卡复核盖章手续,广东省外户口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4.1 广东省外户口客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派 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4.2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请携带《广州市入户信息卡》、《调令》、《准予迁入证明》、《迁 移证》、《房产查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入户所属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 手续。
四、其他
1. 预约、原件复核和入户信息卡复核工作必须本人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不能代办。
2. 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后,请联系我司服务专员办理社保变更事宜联系方式:400-016-2332。